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3-030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交易概述
依据公司收到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张经管发(2013)30号)
文件,关于对华芳集团和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土地进行收储规划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区总部经济、结构调整,市镇建
设向更高层面发展,经研究决定收储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北区
区域的地块,进行整体规划,用于商住开发。
该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于2013年9月30日,公司第六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华芳纺织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土地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
发区管委会下属的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实
业总公司”)签署《张家港市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协议书》 并授权公司经营层
办理签署“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协议”等相关事宜。依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拟搬迁补偿涉及的部分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 沪众评报字〔2013〕第377号),经双方协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业总公司
拟将以9455.25 万元的价格予以收储。该事项尚须提交华芳纺织201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交易对方概况
交易对方为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的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
区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实业总公司”)。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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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前十大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任何关联关系。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北区区域(其四至范围
是:东至港城大道;南至张杨路;西至跃进河;北至振兴路。)土地面积 28792.9
平方;建筑面积 43864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构筑物等,所涉资产
拥有房地产权证。土地及建筑物的账面原值为4207.24万元,截止2013年9月
30日,账面净值为2473.01万元。具体信息详见下:
2013-9-30 单位:万元
使用 使用权面 使用权 房屋及设 房屋及设
土地使用单 地 土地账 土地账
土地证号 座落地址 地号 权类 积(平方 面积 备账面原 备账面净
位 类 面原值 面净值
型 米) (亩) 值 值
张国用 张家港市
华芳纺织股 工 43.17
(2001)字 省级开发 4-32-5 出让 28792.90 987.42 748.50 3219.82 1724.51
份有限公司 业 亩
第040090号 区
上述资产没有任何产权纠纷且不存在抵押、冻结、查封等情况。
依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拟搬迁补偿
涉及的部分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沪众评报字〔2013〕第377号)评估基准日为
2012年11月6日,评估采用市场价值类型,评估范围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2年11月日6土地被收储涉及的房屋、设备及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为成本法,
经评估,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在2012年11月06日的委估部分资产的动拆迁补偿
额为91,646,771.00元,【其中房屋为45,097,500.00元,不可搬迁设备为
13,778,617.00元,可搬迁设备为20,395,654.00元,土地使用权为12,375,000.00
元】资产评估汇总表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评估值
房屋 45,097,500.00
不可搬迁设备 13,778,617.00
可搬迁设备 20,395,654.00
土地使用权 12,375,000.00
总计 91,646,7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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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的重大特别事项:
1、评估对象的范围及设备数量、建筑物(构筑物)面积等参数均由华芳纺
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现场勘察由委托方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与评
估人员共同完成。
2、本次评估设备由委托方划分为可搬迁设备和不可搬迁设备,评估人员根
据企业提供的划分进行相应的评估。
3、本次评估咨询对象仅就企业目前的设备状况所估算的正常搬迁费用及损
失补偿,对在整个搬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备毁损,由于其不可预见性而未作
评估。
4、评估基准日后,资产发生变化,由动拆迁双方协商解决。
5、本次评估中所有列入废弃设备补偿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