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3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月24日在本公司七楼会场召开。出席本次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人数为6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38279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6178%,其中B股股东5人,代表股份16800股,占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0.021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本公司以每股4.21元受让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779)的51,283,344股国有法人股,占其总股本的28%,受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15,902,878.20元(以现金支付)。
同意的股份数为93701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8657%'-,其中B股同意的股份数为11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70.2381%。
反对的股份数为0股。
弃权的股份数为1260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1342%,其中B股弃权的股份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29.7619%。。
②本公司与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人民币3亿元的互为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为二年即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二年内)。
同意的股份数为93815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9864%,其中B股同意的股份数为11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70.2381%。
反对的股份数为22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24%,其中B股反对的股份数为0股。
弃权的股份数为106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112%,其中B股弃权的股份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29.7619%。
本公司将于2003年1月27日与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人民币3亿元的互为担保协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国耀、俞剑彬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03>沪国律项字第015号)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