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6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5 月 16 日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对《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开展工作 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所需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 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
费。 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 第十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 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
大事项。 大事项。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委员、董事、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委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起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人、总法律顾问。 总法律顾问。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第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增值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住宿;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5 年 04 月 人力资源服务;工程设计;第一类增值电信
08 日);住宿。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 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软件的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数据库服务;计算机软件、办公用品的销售; 咨询;计算机数据库服务;计算机软件、文电子及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智能 化用品的销售;电子及通信设备、计算机及机电产品、财税专用设备的研制、生产、销 外部设备、智能机电产品、财税专用设备的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技术、网络及终端 研制、生产、销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技技术、多媒体技术、工业自动化控制技术、 术、网络及终端技术、多媒体技术、工业自环保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的开发、转让、咨 动化控制技术、环保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的询、培训;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 开发、转让、咨询、培训;化工材料(不含售;经济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 危险化学品)销售;经济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智能卡及电子标签的研制、生产、销 业务;房屋租赁业务;智能卡及电子标签的售;电子产品专业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 研制、生产、销售;电子产品专业设备的研技术服务;物联网及传感网相关技术研发、 制、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物联网及传感生产、销售及服务;有线及无线通讯终端产 网相关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有线品和个人数字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及无线通讯终端产品和个人数字终端产品的农业机械设备研发、销售和服务;技术服务, 研发、生产和销售;农业机械设备研发、销售后服务;会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税 售和服务;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会议服务;务咨询;教育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人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税务咨询服务;教育咨力资源服务;工程设计;增值电信业务;广 询;知识产权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
告发布、设计、制作、代理。 布广告。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七十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 第七十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 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 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 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
责的合同。 负责的合同。
第七十七条第(三)款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七十七条第(三)款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 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
逾三年。 未逾三年。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 第七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 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 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
职务。 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履行董事职务。 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任期届满后,最迟应在九十日之内召 董事会任期届满后,最迟应在九十日之内召
开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 开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
第八十九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第八十九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长一人。
第九十一条第(十)款、第(十五)款 董事 第九十一条第(十)款、第(十五)款 (十)会行使下列职权:(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 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 和奖惩事项。
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总经理的工作。
第九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
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
第九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决策、审计、提名、 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董事会制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各委员会遵照执行,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 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负责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 董事会审查决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
会计专业人士。
第九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第九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序并提出建议; 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选; 的人选;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
提出建议。 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免。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
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