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 编号:2020-015
转债代码:110031 转债简称:航信转债
转股代码:190031 转股简称:航信转股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股票回购注销的审议程序
1、2016 年 11 月 11 日,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信息”)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6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航天信息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航天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 54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603.99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6 年 12 月 27 日,授予价格 13.47 元/股,授予数量为 1603.99 万股,授
予对象共计 540 名。至此,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
5、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6、2017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7、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就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8、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9、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6 名因工作变动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 9名激励对象因年度考核结果影响未达到全部解锁条件,同意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0、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已获授权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 名因工作变动不在激励范围内的激励对象所持股份,以及因未达到解锁条件而无法解锁的第二次解锁期的全部限制性股份,同意将这些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1、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部分已获授权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 名因工作变动不在激励范围内的激励对象所持股份,以及因未达到解锁条件而无法解锁的第二次解锁期的全部限制性股份,同意将这些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2、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并注销 7 名不在激励范围内以及因考核未达要求的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份。
13、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7 名不在激励范围内以及因考核未达要求的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14、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因未达到解锁条 件而无法解锁的第三次解锁期的全部限制性股份。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与方案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要求,各年度业绩均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际业绩水平、前三个会计年度平均水平 及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解锁安排 考核目标
以 2013 年-2015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7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公司近三年平均水平、公司上一年度实际水平以及对标企业 75 分
第一次解 位值水平;
锁 2017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2.7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2017 年度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目标,且△EVA 大于
0。
以 2013 年-2015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8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公司近三年平均水平、公司上一年度实际水平以及对标企业 75 分
第二次解 位值水平;
锁 2018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3%,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2018 年度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目标,且△EVA 大于
0。
以 2013 年-2015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公司近三年平均水平、公司上一年度实际水平以及对标企业 75 分
第三次解 位值水平;
锁 2019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3.2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2019 年度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目标,且△EVA 大于
0。
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的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公
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 2013 年至 2015 年营业
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低于 20%,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因此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应将第三次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即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 30%)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本次将共计回购已获授权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41.702 万股。
3、回购价格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若公司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由于公司在 2017 年 5 月 26 日和 2018 年 6 月
28 日进行了分红,2017 年 5 月 26 日具体分红方案为 10 派 2.5 元(含税)、2018 年 6 月 28
日具体分红方案为 10 派 4.2 元(含税),2019 年 6 月 21 日实施年度分红方案为 10 派 4.4 元
(含税),根据派息价格调整公式:P=P0﹣V(其中: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 P 仍需大于 1;P0 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计算得出目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 12.36元,公司应按调整后的价格对该等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4、回购股份总金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回购总价款为 5459.437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完成后预计公司总股本由 186252.9085 万股减少至 185323.5445 万股(其中含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已决策回购待完成注销的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减少的股份全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数量未变。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回购注销工作的后续计划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修订公司章程等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按公司相关规定,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的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和当时市场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 2013 年至 2015 年
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低于 20%,未达到公司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