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21-069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50.00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69,526.5184 万股的 1.65%。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中文名称: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Guodian Nanjing Automation Co., LTD
法定代表人 王凤蛟
股票代码 600268
股票简称 国电南自
注册资本 6.953 亿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1999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水阁路 39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 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7162522468
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设备、设施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配用电
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继电保护系统、控制系统、电力自动化系统、监
测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轨道交通、船舶等工业自
动化系统、节能减排系统、储能系统、新能源及新技术的利用与开发
系统、大坝及岩土工程系统、水电水资源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视频
监控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计算机信息集成系统等的开发、设计、生
产制造、销售、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高低压电器及传动设备、智能
经营范围 测试设备、智能仪器仪表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
楼宇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乘客信息系统、隧道及城市管廊监控系
统、轨道交通信号系统、交通指挥调度系统;轨道交通工程、市政管
廊工程;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处理工程、
电力及工矿企业建设工程等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支持、
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
务;公司生产科研用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
的进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自有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
赁;职业技能培训;能源工程总承包、设备集成。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503,202.97 494,738.20 493,107.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47.94 5,626.75 5,22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232.19 1,081.47 -12,196.6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529.14 69,000.39 56,37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4,645.08 240,315.88 232,783.29
总资产 867,585.93 879,945.39 916,307.23
期末总股本 69,526.52 69,526.52 69,526.52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8 0.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8 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08 0.02 -0.18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8 2.36 2.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2.16 0.45 -5.28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王凤蛟 董事长
2 经海林 董事,总经理
3 罗振新 职工董事
4 杨明 董事
5 郭效军 董事,总工程师
6 杨淑娥 独立董事
7 狄小华 独立董事
8 李同春 独立董事
9 黄学良 独立董事
10 崔建民 监事会主席
11 薛冰生 监事
12 崔东辉 职工代表监事
13 刘伟 副总经理
14 刘颖 副总经理
15 王茹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16 董文 财务总监
17 周茜 董事会秘书
二、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8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和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或“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国电南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拟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国电南自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1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数 69,526.5184 万股的 1.65%。其中,首次授予 1,100.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数 69,526.5184 万股的 1.58%,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95.65%。预留权益 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数 69,526.5184 万股的 0.07%,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4.35%。
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授予数量将参照本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依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涉及的公司标的股票总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或者在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核心骨干员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19 人,占国电南自 2020 年底在
岗员工总数的 3.17%。
本计划授予前,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草拟本次授予人员名单,经公司董事会议定、监事会核实,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体名单及其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等相关事宜。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