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临2021-066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现
场会议在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 1 号报告厅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董事 7 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董事杨明先生、郭效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凤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选举王凤蛟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 144 条之规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王凤蛟先生担任国电
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止)。
附王凤蛟先生简历:
王凤蛟先生,1968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热力涡轮机专业,工学学
士,西安交通大学 EMBA 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哈尔滨发电厂担
任各种职务,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主任,哈尔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书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同意《关于聘任周茜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 163 条之规定,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周茜女士担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止)。
附周茜女士简历:
周茜女士,1973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中国新闻学院新闻系,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主任、主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直属党委委员、副总师级,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三)同意《关于组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鉴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凤蛟
委员:经海林、杨明、郭效军、李同春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淑娥
委员:杨明、狄小华、李同春、黄学良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狄小华
委员:王凤蛟、经海林、杨淑娥、黄学良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同春
委员:杨明、杨淑娥、狄小华、黄学良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秘书处(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该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四)同意《关于聘任经海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 140 条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经海林先生担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止)。
附经海林先生简历:
经海林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
任: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财务处会计、处长助理、副处长,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党组成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党组成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法律顾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五)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 140 条之规定,同意公司总经理提名:
聘任郭效军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聘任刘伟先生、刘颖先生、王茹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董文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聘任王茹女士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止)。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郭效军先生,1965 年 5 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工学硕
士,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电力工业部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线路保护分厂技术副厂长,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第一副总工程师、技术处处长,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党委成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刘伟先生,1968 年 3 月出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
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九分厂调试、设计师,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一分厂主设计师、研发工程师,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铁路自动化公司副总经理、铁路自动化工程部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自动化工程部主任、总经理,铁路自动化事业部总经理,工业自动化分公司副总经理,工业自动化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兼任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刘颖先生,1972 年 12 月出生,毕业于扬州大学电气技术专业,大专学历,东南大学计
算机、工商管理双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南京电力自动化设
备总厂调试、设计、设计师,国电南自营销部经理、华北大区总监,南京新宁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主任、主任兼北京办事处主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兼市场部主任,国电南自水利水电自动化分公司总经理,南京河海南自水电自动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国电南自副总工程师兼南京国电南自自动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国电南自总经理助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茹女士,1975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硕士
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办、薪资考核主管,人力资源部主任助理,总经办副主任兼公司团委书记,总经办主任兼公司团委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证券法务部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派驻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纪检组副组长、组长、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代主席、工会主席。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董文女士,1975 年 9 月出生,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中共党员。曾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六)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2.7 条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同意聘任陈洁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三年
(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止)。
附陈洁女士简历:
陈洁,1977 年 5 月出生,河海大学理财学专业,本科,管理学学士,中级经济师,中
共党员。曾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业务主管、战略发展部主任助理、证券法务部主任助理、证券法务部副主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主任。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七)同意《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