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5-010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售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因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26号一套房产、
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188号一套房产、武汉市武昌区宏昌路3号两套房产、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97号一套房产、沈阳市铁西区北滑翔路63号一套房产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评估价值646.93万元的公开挂牌价格,对外出售所拥有的上述六套房产。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事
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
一、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因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26号一套房产、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188号一套房产、武汉市武昌区宏昌路3号两套房产、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97号一套房产、沈阳市铁西区北滑翔路63号一套房产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评估价值646.93万元的公开挂牌价格,对外出售所拥有的上述六套房产。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4位独立董事张振华先生、冯丽茹女士、李民女士、张建华先生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出售房产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 房屋坐落地 权证编号 建筑 证载 购买 账面原 截止2014年10 截止2014年12
日期
号 点 面积 用途 值 月31日 月31日
(年/
2
(M) 已计提 账面净 已计 账面净
月)
折旧 值 提折 值
旧
1 广州市天河 粤房地证
区黄埔大道 字第C 2005
居住
126号福金莲 3212334 204.09 年6 93.27 28.17 65.10 28.67 64.60
用房月
花园金怡阁号
2703室
2 西安市新城 西安市房 2002
权证新城
区西一路188 112.37 商住 年10 45.28 17.59 27.69 17.83 27.44
区字第
号京西大厦 月
54523号
3 武汉市武昌 武房房自
1997
05字第
区宏昌路3
7437号; 70.20 住宅 年6
号徐清公寓 昌05字第 月
14栋(1) 7437号
25.90 14.52 11.38 14.66 11.24
4 武汉市武昌 武房房自
1997
05字第
区宏昌路3
7438号; 75.71 住宅 年6
号徐清公寓 昌05字第 月
14栋(2) 7438号
4 成都市武侯 成房权证
2002
监证字第
区人民南路 91.11
3538355 住宅 年10 32.76 12.73 20.03 12.90 19.85
四段97号皇号 月
城公寓2幢
5 沈阳市铁西 沈物房字 1996
第0056号
区北滑翔路 96.90 住宅 年11 22.00 12.73 9.27 12.85 9.15
63号25幢 月
合
/ / 650.38/ / 219.20 85.74 133.47 86.92 132.29
计
(二)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六套房产进行评估,出具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项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房地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
(2014)第250号]。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10月31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为646.93万元;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513.46万元,增值率384.71%。增值主要原因为被评估单位上述房产购置时间较早,购买成本较低,且评估对象房地产皆位于经济较发达省会城市,近年我国各地房地产市场价格保持持续上涨,故导致评估增值。
(三)权属情况说明
上述拟出售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无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标的中涉及每一项房产均可持续、正常使用。
三、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闲置房产事项未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出售闲置房产事项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完成出售闲置房产事项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持续披露的规定,及时披露该项交易的进展情况。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出售的房产为公司的闲置资产,房产出售后可以盘活公司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运营效率。本次闲置房产出售事项预计将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外出售闲置房产相关的事宜。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4)第250号]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