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临2013—022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内容及金额: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中
国华冉建设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7日签署了《关
于终止<新疆华冉东方哈密东南部200MW风电项目工程总包合同>的协议》。合同金额为人民
币17.6亿元。
● 合同终止原因:由于该项目审批延迟等客观因素,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施工期限为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1、项目筹备期间产生了前期费用,合计人民币793,207.62元,将计入南京国电南自
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当期损益。
2、公司过去2年均未将该项合同金额计入当期订货累计额,因此该项合同的终止对
公司2011、2012、2013年度订货金额不会造成实质影响。
3、该项目的终止不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完
成年度经营目标。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华冉建设
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7日签署了《关
于终止新疆华冉东方哈密东南部200MW风电项目工程总包合同的协议》。该事项
属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项目背景
2011年7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署重大合同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1-036)。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与中国华冉建设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新疆
华冉东方哈密东南部200MW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总承包价格为人民
币17.6亿元。合同施工期限为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1、发包方介绍
发包方: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中国华冉建设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 年11 月18 日,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
哈密市田元路哈铁新世纪小区1 幢13 层1-13 东C 号,法定代表人:陈景华。该
公司经营范围:风力能源项目的投资、技术开发;机械设备的销售、租赁;货物
与技术的进出口。
2、承包方介绍
承包方: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 法定
公司名 公司注册 本(实 成立 持股
代表 经营范围 股东情况
称 地 收资 日期 比例
人
本)
新能源电力系统产品 南京国电南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 自新能源科 70%
南京国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技有限公司
电南自 南京市鼓 务、生产销售自研产 2001 太原亚光电
新能源 楼区新模 1000万 张言 品;电力工程设计与技 年1 力实业有限 27%
工程技 范马路38 元 苍 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 月19 公司
术有限 号6幢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日
山西蓝波洁
公司 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能设备有限 3%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公司
商品和技术除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华冉
建设集团公司及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合同的主要内容
工程名称:新疆华冉东方哈密东南部200MW 风电场工程
发包人: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新疆哈密市东南部烟墩第六风电场
工程承包范围: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电力质检、80 台2.5MW 风力发电
设备及安装调试、220KV 升压站及场内35KV 送变电工程、设备基础及主控
楼施工安装等。
合同施工期限: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合同价格:1,760,000,000 元(人民币:壹拾柒亿陆仟万元整)
合同签署时间:2011年7月22日
二、合同终止原因
该合同签署后,由于该项目尚需等待国家有权部门的核准,该项目一直未能
全面启动。直至2012年8月21日该项目才完成核准程序。由于该项目审批延迟
等客观因素,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
随着合同截止期的临近,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通过对该合同重新评估后认为,该项目的实施风险和预计收益存在不可控
因素。为维护国电南自及全体股东利益及防范风险,经与发包方——新疆华冉东
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执行上述合同,并且互不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