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3-22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6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海正药业公司”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822,78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8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987,999,987.2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7,789,999.7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950,209,987.42 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
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712,615.2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41,497,372.1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9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94,149.74
项目投入 B1 190,282.8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7,466.86
项目投入 C1 11,338.7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97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01,621.5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471.8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4年 9 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同意将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
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11,333.79 万元及其孳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7 日、
2022 年 4 月 8 日注销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支行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及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 20 亿片固体制剂、4300 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7,215.5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年产 20 亿片固体制剂、4300
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结余金额 27,215.59 万元及其孳息 744.1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11,333.79 万元及其孳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结
余金额 11,018.0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海正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正药业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出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已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为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正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监管协议进行,募集资金按照监管部门批复和公开披露的相关公告进行使用,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1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4,149.7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38.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8,549.3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1,621.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9.82%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是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累计投入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 进度(%) 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 达到 是否发生
项目 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4)=(2)/(1) 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