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128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前首次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变更后首次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首次股份回购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95 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自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完成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547,2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使用资金总额 194,979,687.19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对首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上述调整外,首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后,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6,547,259股无限售流通股将予以注销,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限售流通股 89,269,606 -1,244,000 88,025,606
无限售流通股 1,108,911,956 -16,547,259 1,092,364,697
总计 1,198,181,562 -17,791,259 1,180,390,303
注:
1、上表中,“限售流通股”体现的“本次变动”股数为公司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2、上述股本结构变动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三、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基于公司经营规划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拟对首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主要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时考虑到资本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 16,547,259 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8%。相关股份注销后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
影响上市地位。
五、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相关手续。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同意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