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1-28 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性。从 2021 年开始公司进入有机增长、合作扩展的业务发展阶段,将在未来几年持续加大研发、环保升级投入力度,内生增长及外生扩张均需要较大资金的投入。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7,194,131.2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49,391,605.8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46,394,244.81 元。经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5,531,8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931,910.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2020 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3.8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0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17,194,131.23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7,931,910.5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征。近年来,由于国家通过医保控费、药品招标制度改革、带量采购等手段持续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控,药品终端价格呈下降趋势。随着行业政策改革深化,环保政策持续升级,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增大。
(二)公司自身发展阶段
根据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竞争环境、政策导向及海正多年打造的医药开发全价值链技术平台和较为坚实的生产基础,公司制定了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过2019、2020 两年的改革经营,公司已完成了第一阶段:调整布局、聚焦优化的发展目标。从 2021 年开始,公司正式进入第二阶段:有机增长、合作扩展的业务发展阶段。在此发展阶段,公司将在未来几年持续加大研发、环保升级投入力度,内生增长及外生扩张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同时,受到近年原辅材料及人工成本的全面上升影响,公司发展运营资金需求较大。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尽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增幅较
大并实现扣非后盈利,但扣非后盈利水平仍较低。另外,经过近两年对财务结构的优化,虽然改善了资产负债率以降低财务杠杆,但和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较,公司整体有息负债规模仍较高。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后续公司资金投入主要做如下安排:
1、台州原料药生产基地的合规改造投入,台州、杭州、南通三大生产基地的环保、EHS等升级改造。
2、制剂集采产品,胰岛素生产线的产能扩建。
3、对外战略合作,BD引入高需求产品、创新药管线等外延式扩张。
4、加速向创新药布局,新聚焦创新药项目逐步进入临床阶段后,创新药相关研发投入逐步增加。
5、为加速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锐生物”)生物创新药的研发速度,保障其未来的产能扩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博锐生物增资人民币 21,000 万元的议案,以支持其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8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从2021 年开始公司进入有机增长、合作扩展的业务发展阶段,将在未来几年持续加大研发、环保升级投入力度,留存资金将用以满足内生增长及外生扩张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