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1-34 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2020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上市公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审计情况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制造业 38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 近三年签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 始为本 署或复核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始在本 公司提 上市公司
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供审计 审计报告
服务 情况
项目合伙人 俞佳南 2004年6月 2002 年 2004 年 2002 年
30 日 [注 1]
俞佳南 2004年6月 2002 年 2004 年 2002 年
签字注册会 30 日
计师 刘壮 2013年7月 2011 年 2013 年 2018 年 [注 2]
3 日
质量控制复 刘利亚 2007年7月 2007 年 2007 年 2021 年 [注 3]
核人 30 日
[注 1]2020 年度,签署荣盛石化、浙江世宝、聚杰微纤等上市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报告;2019 年度,签署荣盛石化、浙江世宝等上市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2018 年度,签署海正药业、金固股份等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注 2]2020 年度,签署海正药业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注 3]2020 年度,复核永艺股份、中源家具等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在参考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支付 2020 年财务审计费用 171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费用均
不含税,同时,审计人员在公司开展工作期间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2020 年财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加 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维持不变。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本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经过与公司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制订了合理的审计计划,密切保持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联络。参与审计的会计师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
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
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
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在参考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支付 2020 年财务审计费用 171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费
用均不含税,审计人员在公司开展工作期间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支付其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71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上述费用均不含税。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