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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7 沪市 海正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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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7: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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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1-16 号
债券简称:16 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HPPC Holding SARL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14 号),核准公司向 HPPC Holding SARL 发行 143,380,114 股股份和 18,152,415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向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2 月 5 日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本次交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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