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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7 沪市 海正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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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7:海正药业关于对外出售房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2

600267:海正药业关于对外出售房产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0-101 号
债券简称:16 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471号 6 幢 4 楼厂房通过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交所”)公开挂牌出售,成交金额为 1,515 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向台
交所提交了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471 号 6 幢 4 楼厂房的挂牌申请,上述房产委托台交
所通过挂牌方式转让,挂牌时间自 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下午 4 时止。
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首次挂牌底价为 1,500.00 万元。截至挂牌公告期满,上述房产已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020 年 9 月 11 日,上海新缘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上海徐汇区桂平路 471
号 6 幢 4 楼工业厂房转让合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确定为上海新缘实业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新缘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G174M3E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谢淑玲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红柳路 255 号 6 幢 B 区二层 220-T 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针纺织品及原料、珠宝首饰、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纸制品、塑料制品、办公用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网上零售、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物业管理;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新缘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为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471 号 6 幢 4 楼厂房,建筑面积 1220.21 平方米,
钢砼结构,总楼层为 5 层,简单装修。(产权证号:沪房地徐字(2005)第 009658 号),
土地使用权限 2005 年 3 月 7 日至 2053 年 7 月 3 日止,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厂房。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浙江正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所涉及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浙正大评字【2020】第 0342 号),采用市场法评估,公司拟处置所涉及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的评估值为14,960,995元。


    四、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甲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上海新缘实业有限公司

  1、转让的标的:甲方将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471 号 6 幢 4 楼工业厂房,建筑面积
1220.21 平方米整体有偿转让给乙方。

  2、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3、产权转让方式:网络竞价。

  4、产权转让价格: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15.00 万元。
  5、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及付款条件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产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壹拾伍万元整。上述款项应汇入台交所指定的银行帐户。

  合同订立后,乙方先期汇入的 100 万元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可转作产权的转让价款。

  6、权证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乙方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7、产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

  (1)产权转让(含权证变更)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缴纳。

  (2)产权转让中涉及的交易佣金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8、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转让标的义务,涉及权属变更登记的应当及时协助乙方办理。如逾期交付或迟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则应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或办理之日止按转让总价款的日 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出现下列情形,视为根本性违约,守约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100 万元,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违约方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2)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律或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9、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下,一方当事人可向本合同转让的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权属情况说明

  上述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无妨碍权属正常转移的其他情况。标的房产可持续、正常使用。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房产的目的是为了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交易可确认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1,050 万元,具体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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