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2020-61 号
债券简称:15 海正 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 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
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股份减持进展披露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5,799,2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9%;国贸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业”)不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国贸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252,926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9%;英特药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057,71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1%;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国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英特药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即不超过 9,655,318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0-27 号”)。
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收到国贸集团、英特药业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
知函》,自 2020 年 4 月 10 日至 2020 年 7 月 5 日期间,国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英特药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2,783,41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29%。
截至 2020 年 7 月 6 日,国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英特药业本次减持股份计
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比例
浙江省国际贸易 5%以上非第 协议转让取得:85,784,607 股
集团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86,524,907 8.96%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740,300 股
浙江英特药业有 5%以下股东
限责任公司 2,057,710 0.21% IPO 前取得:2,057,71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国贸集团是英特药业控股股
浙江省国际贸易
86,524,907 8.96% 东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
集团有限公司
司的控股股东。
国贸集团是英特药业控股股
浙江英特药业有
2,057,710 0.21% 东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
限责任公司
司的控股股东。
合计 88,582,617 9.17%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总 当前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方 格区间 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金额 持股
(股) 比例 式 (元/ 数量
(元) 比例
股) (股)
浙江省国际 725,700 0.08% 2020/4/10 集中竞 15.00 11,062, 85,79 8.89
贸易集团有 ~2020/7/5 价交易 -15.39 479.88 9,207 %
限公司
浙江英特药 2,057,710 0.21% 2020/4/10 集中竞 12.50 26,395, 0 0%
业有限责任 ~2020/7/5 价交易 -13.21 853.20
公司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国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英特药业的正常减持行为,不
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因股东国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英特药业根据自身经营发
展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国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英特药业根据市
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时间和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国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英特药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