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3 年 12 月 6 日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大会注意事项宣布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应在股东大会开始后的 15 分钟内向秘书处登记,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发言。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进行自我介绍。为了保证股东大会的高效率,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题,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股东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相关人员在回答问题时也不超过 5 分钟。股东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大会内容或与公司无关的问题。
五、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及相关人员回答问题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董事会欢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六、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每项议案表决时,只能在“赞成”、“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打“√”为准。不选或多选则该表决票无效。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
议案一
关于聘用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3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
9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4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马宁,1999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1 月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3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0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赵玮,2006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利君:2014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 9 月开始在
本所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预计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2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
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2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本期
预计审计费用与上期相比预计无变化。
议案二
关于公司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响应证监会和国资委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政策,公司于 2020 年 9 月首次回购股份101,843,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 4.51%。按照《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回购股份需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
成出售或注销。鉴于首次回购股份出售截止日 2023 年 11 月 18 日临
近,公司股价至今仍未触及授权出售价格 8.97 元(2022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当前仍有 50%左右的差距。建议公司履行回购用途变更决策程序,将 2020 年首次回购的 101,843,405 股股票全部注销。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 3 亿元(含)、不超过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8.05 元/
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完成回购专用账户开户后正式开始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01,843,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4.51%,支付的总金额为
599,928,217.90 元。回购的最高价为 6.14 元/股、最低价为 5.47 元/股,
均价为 5.89 元/股。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并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此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即 2023 年 11 月 18 日
前)完成出售。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发布出售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出售数量不超过 45,130,752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2%),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下限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022 年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8.97 元)。截至目前,因公司股价仍未触及授权出售价格8.97 元,公司尚未出售已回购股份。
二、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和及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应当在
披露回购期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即 2020 年 11 月 18 日)12 个
月后,依法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 36 个月内实施出售,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鉴于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施的首次回购股份出售截止日将近,公司股价至今仍未触及授权出售价格 8.97 元,且当前仍有 50%左右的差距。现拟对尚余 101,843,405 股首次回购股份用途
由“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此次变更
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已
回购股份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有合规性、可行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首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拟注销(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56,537,600 100.00% -101,843,405 2,154,694,195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80,794,093 8.01% -101,843,405 78,950,688 3.66%
1、拟用于出售 180,794,093 8.01% -101,843,405 78,950,688 3.66%
三、股份总数 2,256,537,600 100.00% -101,843,405 2,154,694,195 100.00%
注:
1、上述股本结构变动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变动后拟用于出售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期间
回购的 78,950,688 股。
四、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