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1-0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4 月 8 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董事长陈代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成都熙城项目、樾府项目等项目的部分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329,054,220.32元。
独立董事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计提存货跌价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1-09 号公告。
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
现 净 利 润 为 1,622,711,612.16 元 , 加 上 2019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11,234,075,327.30元,减去本年分配现金股利451,307,520.00元,减去本年支付“17京城投MTN001永续债”利息240,860,000.00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以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2,271,161.22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02,348,258.24元。
公司拟以总股数2,256,537,600股扣除回购股份101,843,405股,共计2,154,694,19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215,469,419.50元。
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1-08 号公告。
七、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八、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九、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独立董事就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21-10号公告。
十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董事会对下列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以下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由于受宏观环境和资本市场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目前股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当前股价已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持公司经营发展及股价的稳定,保障和保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为促进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将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以提升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成长信心,使公司投资价值得到合理回归。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2、如果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7.00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
过本次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4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8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7.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428.57 万股,约占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5.06%。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4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7.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714.29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5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
回购资金 4 亿元 回购资金 8 亿元 回购
回购用途 拟回购 占总股本 拟回购资 拟回购数 占总股本 拟回购资 实施
数量(万 的比例 金总额 量(万股) 的比例 金总额 期限
股) (%) (亿元) (%) (亿元)
为维护公 出 不超
司价值及 售 5,714.29 2.53 4 11,428.57 5.06 8 过 3
股东权益 个月
合计 5,714.29 2.53 4 11,428.57 5.06 8 /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总资产为 1,313.64 亿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57.58 亿元,流动资产为 1,144.75 亿
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 8 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上限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0.61%、3.11%、0.70%,相对公司资产规模较小,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