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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6 沪市 城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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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关于转让所持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1-20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简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0-0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所持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所持
    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民航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总价款为人民币33,000 万元。
     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将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并对2010 年利润产
    生影响。
     此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 交易概述
    2009 年10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转让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09 年11 月3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
    于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
    复(京国资产权【2009】347 号)。
    2009 年11 月16 日,公司召开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转让事项。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2
    让所持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的25%股权,最终确定受让方
    为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0 年1 月18 日,公司与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产权交
    易合同》。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 年6 月,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法定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 号中环世贸中心D
    座33 层3328 室,法定代表人:赵燕,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提供房地产方面的咨询;室内外装饰、装修服务;自有房屋出租、物
    业管理。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棵松公司”)成
    立于2003 年,注册资本金为6 亿元。五棵松公司目前股东构成是:民
    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65%股权为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公司和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分别持有5%、25%、5%股权。其中,
    公司出资15000 万元。
    四、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经北京中瑞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2008 年度审计报
    告,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五棵松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总资产账面值
    为421,961.62 万元,总负债帐面值为364,235.86 万元,净资产帐面
    值为57,725.76 万元。北京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2008
    年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岳华德威评报字2009 第150 号《资产评3
    估报告书》,北京市国资委于2009 年11 月3 日核准该《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对五棵松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
    估,最终评估价值为131,941.67 万元。公司所持五棵松公司股权为
    25%,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为32,985.42 万元。在此基础上,公司确定
    了挂牌转让底价为33,000 万元,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最终
    确定受让方为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为33,000 万元。
    2、2010 年1 月18 日,公司与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产
    权交易合同》。根据合同规定,转让价款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民航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需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
    股权转让款23,100 万元,并于2010 年4 月30 日前,支付剩余股权转
    让款9,900 万元。
    3、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采取分期付
    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当就除首付款外的其余款项提供合法的担保。民
    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及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三方已签订担
    保协议,由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对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支付
    我公司的剩余股权转让款9,900 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采取分期付
    款方式的,针对除首付款外的其余款项,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
    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公司与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
    的《产权交易合同》中规定,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第六个工作
    日起至剩余股权转让款实际支付日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剩
    余股权转让价款的延期付款期间利息,利随本清,利息与相应的股权4
    转让款一同支付。
    五、 此次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促进公司回笼资金,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决定转让所持有的五
    棵松公司25%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将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并对2010
    年利润产生影响。
    六、 备查文件
    公司与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