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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完成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1-07-1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完成情况的公告

  2001年4月26日,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产置换方案》及有关 议案,决定以建筑施工类资产与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城建集团”)房地产类资产进行置换,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0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现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将本次资产置换的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1、股权类资产置换完成情况
  本公司拟置出、置入的股权类资产均已获得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已经完成。
  2、建筑施工类资产及相关负债置换完成情况
  本公司拟置出的机器设备等建筑施工类资产已全部移交给城建集团,并已与城建集团就设备交接、债权转移等事项签署《施工设备交接表》、《财务处理确认书》等文件;与建筑施工类资产相关的负债,包括各项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等应付款项已转给城建集团。
  3、房地产类资产(大柳树项目)置换完成情况
  经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计投〖2001〗988号文批准,大 柳树项目开发主体已变更为本公司,并由原生产生活基地改造项目变更为住宅小区开发项目。本公司已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署京地出〖合〗字(2001)第306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了40%的出让金,计3550万元。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土地出让处已于2001年6月28日签发了京房地证字(2001) 第517号出证函,准予办理颁发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关手续,现手续正在办理之 中。
  4、现金类资产置换及价差抵补完成情况
  城建集团分得现金红利15000万元移交给本公司的财务手续已经完成。
  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价差,已由城建集团承担本公司银行借款人民币2亿元, 一公司、二公司、三公司、四公司、五公司、七公司、八公司、亚泰公司、地铁公司等分别承担本公司银行借款共计人民币7亿元,城建集团以对本公司控股的北京城建 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5200万元、对开发公司的债权3596万元以及城建集团下属13家企业对承发包公司的债权29492万元予以抵偿,相关手续已经完成。
  200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城建集团签署了《资产置换结果确认书》,确认双方 已根据《资产置换方案》、《资产置换协议》等文件完成了置换工作,相关资产已移交资产置入方并由置入方予以实际控制,必要的法律手续和财务调帐手续已依法完成;自置换完成日起,基于置入资产所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均由资产置入方享有和承担。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