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65 公司简称:*ST 景谷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景谷 600265 ST景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秀平 梁丽华
电话 0871-63822528 0871-63822528
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路89号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路89号
电子信箱 jglymsc@163.com jglymsc@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296,903,862.30 295,745,361.49 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9,777,547.27 24,203,909.03 105.66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4,491,087.94 30,117,024.80 14.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72,032.99 -8,771,410.2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1,349,425.31 -9,341,265.28 不适用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84,138.92 8,699,508.76 -2.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80 -25.20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1 -0.068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1 -0.068 不适用
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度末增加 105.66%,主要是因为:2021 年 6 月 30
日,西藏林芝福恒珠宝金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福恒”)、北京源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源源”)、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及债务抵消协议》,约定北京源源将其对公司的 2.2 亿元债权(包含利息)转让给西藏福恒用于抵销其所负西藏福恒的部分债务。北京源源前述债权转让后,公司所负 2.2 亿元(包含利息)债务的债权人变更为西藏福恒。同日,公司收到了西藏福恒送达的《免除部分债务的告知函》,西
藏福恒同意无条件免除公司 3,000 万元人民币债务本金以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所有债务本金所对应的全部利息,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利息合计 4,745,671.23 元及
豁免 3,000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所致。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38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
例(%) 数量 件的股 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00 71,389,900 无 0
杭州磁晅沛曈投资管理 其他 9.31 12,078,153 质押 3,238,77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谢志敏 境内自然人 2.06 2,677,786 无 0
朱立锋 境内自然人 1.58 2,050,676 无 0
吴达 境内自然人 1.42 1,845,000 无 0
王坚宏 境内自然人 0.83 1,079,588 无 0
袁佳男 境内自然人 0.50 653,200 无 0
杨栋斐 境内自然人 0.45 590,200 无 0
罗新群 境内自然人 0.39 500,200 无 0
李华锋 境内自然人 0.36 469,704 无 0
周大福投资与磁晅沛曈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许琳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