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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5 沪市 *ST景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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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5:ST景谷出售资产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9


股票代码:600265            股票简称:ST景谷              编号:2018-05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售其依法取得并合法拥有的位于云南省傣族彝族自治县的如下5宗林地使用权和(或)活立木资产:1、位于碧安乡面积为7,354.51亩的林地自评估基准日起未来32年使用权资产,以上面积的林木资产,总蓄积为8,536立方米,总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64.40万元;2、位于碧安、益智和威远镇面积为2,419.25亩林地自评估基准日起未来32年使用权资产,总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02.50万元;3、位于勐班、碧安、益智、威远、永平、凤山、民乐镇面积为33,739.18亩的林木资产,上述林木资产,总蓄积量为103,287立方米,总评估价值为1,543.98万元;4、位于永平、碧安镇面积为8,052亩的造林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林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价值总计约为491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因国家政策原因,交易过户完成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2018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出售林地使用权及附属活立木的预案》;(二)《关于出售活立木资产的预案》;(三)《关于出售林地使用权的预案》,同意将如下4
宗林地使用权和(或)活立木资产出售,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拍卖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林评字[2018]133号),拟转让公司经营的位于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碧安乡面积为7,354.51亩的林地自评估基准日起未来32年使用权资产,以上面积的林木资产,总蓄积为8,536立方米,树种为思茅松,总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64.40万元。

  上述林地林木资产于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849,936.32元、已计提的摊销为49,083.20元、账面净值为800,853.12元;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849,936.32元、已计提的摊销为51,408.02元、账面净值为798,528.30元。

  2、根据《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拍卖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拟转让公司经营的位于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碧安、益智和威远镇面积为2,419.25亩林地自评估基准日起未来32年使用权资产,总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02.50万元。

  上述林地林木资产于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1,071,421.57元、已计提的摊销为16,145.82元、账面净值为1,055,275.75元;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1,411,810.05元、已计提的摊销为16,910.56元、账面净值为1,394,899.49元。

  3、根据北京中林资产评估公司为公司出具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拍卖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拟转让公司经营的位于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勐班、碧安、益智、威远、永平、凤山、民乐镇面积为33,739.18亩的林木资产,上述林木资产,总蓄积量为103,287立方米,涉及树种为思茅松和杉木,总评估价值为1,543.98万元。

  上述林木资产于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7,482,916.42元、已计提的摊销为0元、账面净值为7,482,916.42元;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7,482,916.42元、已计提的摊销为0元、账面净值为7,482,916.42元。

  4、拟转让公司位于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碧安镇面积为8,052亩的造林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林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价值总计约为491万元。


  上述林地资产于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257,664.00元、已计提的摊销为53,738.18元、账面净值为203,925.82元;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257,664.00元、已计提的摊销为56,283.48元、账面净值为201,380.52元。

  上述4宗资产林地林木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5、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林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出售依法取得并合法拥有的位于碧安乡、益智乡、民乐镇、永平镇可采伐的人工种植的桉树造林地,共计41,592亩的林地的剩余年限(剩余年限是指原公司与内部员工或第三方签订的承包管护合同及林木转让、林地管理协议等合同到期后,到2050年12月6日止的剩余年限)使用权及其附属从权利。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14,903,563.88元(详情可见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为2018-047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4宗出售资产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及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4宗资产出售,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公司将确保交易对方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且在确定交易对方并签署正式合同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立足于主产业持续发展经营前提下,有计划的盘活林地林木资产,增加现金收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及利润水平。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财务结果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因国家政策原因,交易过户完成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