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0265 股票简称 景谷林业 编号 2012-02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2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登明集装箱地板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登明公司”)与吴子千签订《转让协议》,其主要
内容为:
1、登明公司以 1,077,550 元的价格向吴子千转让集装箱生产线机
器设备、存货及车辆;
2、协议签订后,吴子千一次性支付给登明公司 70 万元,登明公
司即将清点后的机器设备、存货及车辆所有权交付给吴子千;
3、由吴子千代登明公司直接支付登明公司欠昆明集银木业有限
公司场地租赁费 30 万元,并按昆明集银木业有限公司与登明公司签
订的租赁协议内容恢复登明公司租用的车间原貌,所有费用由吴子千
承担;
4、登明公司同意在此次买卖中冲抵先前买卖中应退还吴子千的
77550 元货款。登明转让的车辆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交付,吴子千必
须尽快办理车辆过户变更手续,交付后吴子千自行承担车辆发生的事
故责任及损失;
5、登明公司保证以上转让的物品属于登明公司固有资产,无任
何产权瑕疵,协议签订前登明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不牵扯本次转让物
品。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并已经登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云南登明集装箱地板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小石坝云南民办科技园(云南民办科技园 9 号地板)
法定代表人:马春华
注册资本:2190 万元
企业类型:非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旋切单板、集装箱竹木地板的加工销售、技术服务、咨询、
货物进出口业务
云南登明集装箱地板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占
79%股权。生产经营地租用昆明集银木业有限公司的厂房,租赁期限
到 2012 年 9 月 1 日终止。
2、吴子千(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53011119511230811
三、出售资产情况
此次出售的机器设备、存货及车辆,经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
估,截止 2012 年 4 月 30 日,账面值 304.43 万元,评估价值 128.43
万元,评估减值 176 万元,减值率 57.81%。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采用清算价值,评估中考虑了清算变现
折扣。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是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
基础,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 1,077,550 元。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出售设备、存货及车辆,主要是由于登明公司长期处于亏损
状况,并于 2011 年 8 月停产,已不能够为公司创造效益;资金大量
沉淀,影响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出售该设备有利于发挥
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进行产
品结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确保企业与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登明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转让协议》。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