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1-020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1年4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4月19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66,695,661 32.14
2 陈森洁 115,439,778 7.95
3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39,478,064 2.72
用证券账户
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887,000 2.13
5 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0,748,393 2.12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2,694,149 1.56
7 绍兴市滨海新城沥海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21,825,055 1.50
8 上海行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000,000 0.62
9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 7,963,500 0.55
理计划
10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 7,963,500 0.55
理计划
二、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66,695,661 32.14
2 陈森洁 115,439,778 7.95
3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39,478,064 2.72
用证券账户
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887,000 2.13
5 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0,748,393 2.12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2,694,149 1.56
7 绍兴市滨海新城沥海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21,825,055 1.50
8 上海行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000,000 0.62
9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 7,963,500 0.55
理计划
10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 7,963,500 0.55
理计划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