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0-00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32,081.61 561,619.13 -5.26
营业利润 56,734.66 43,301.43 31.02
利润总额 56,799.98 45,284.14 25.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466,77.71 38,453.89 21.39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34,803.09 33,070.10 5.24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2 0.26 23.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1% 11.30% 增加 1.61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636,981.03 660,296.72 -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373,153.79 355,743.16 4.89
有者权益
股本 145,210.29 145,210.29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2.57 2.45 4.89
股净资产(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2,081.6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26%;实现利润总额56,799.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4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466,77.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803.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4%。
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控制和优化成本,主营业务毛利率提升,公司经营利润水平增加。
2、报告期内,受人民币汇率贬值影响,结汇价格上涨,盈利水平提升。
3、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商誉进行初步的评估和测算,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2,153 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943 万元。
4、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持有长城证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预计影响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07.75 万元。
(二)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 56,734.6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1.02%,
主要系公司控制和优化成本,主营业务毛利率提升,公司经营利润水平增加。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最终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