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阳光照明 股票代码:600261 公告编号:2011—临 01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2011年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6月14日(周二)上午,公司从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网站获悉,由
国家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共同委托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进行的2011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招标工作正式
公示中标入围结果,本次“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 招标共8个包,本公司参与
了全部项目的投标且全部中标,其中三个包位列第一名,一个包位列第二名。中
标项目分别为:第一标三基色高频双端荧光灯及支架一个包;第二标高压钠灯
150W、250W、400W三个包;第三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5-8W、9-14W、18-24W、
25-60W四个包。(具体内容详见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网站www.ceiec.com.cn)。
本次招标是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开展以来的第四年招标,公司在
前三年的推广中,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公司国内销售网络
的构建和完善,进一步加强了阳光品牌的市场影响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7]15 号)
和财政部《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建[2007]1027 号)
的文件精神,国家继续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
其他低效照明产品,加快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在补贴方式上,仍然采取间
接补贴,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
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
本次“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中标入围结果公示”仅明确了本公司具有参加
财政补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活动的资格,关于本次中标项目的具体实施时间、地
区、数量及金额需在中标公示后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分配数量规定执行,目前本公
司尚无法预计实际推广数量及金额,也无法预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公司将
在具体承担项目时,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要求披露后续事项。
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