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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8 沪市 首旅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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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8: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600258: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临 2021-00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
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在内部公告栏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
示时间为自 2019 年 4 月 19 日起至 4 月 28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
人对纳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北京首旅
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


  4、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 8,831,660 股。

  6、2020 年 4 月 30 日,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事项说明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调整方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2018 年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了 2019 年
-2021 年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现拟将考核年度调整为 2019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各年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做出调整,具体如下: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调整前后对比:

 解除限          原激励计划(草案)                    调整后方案:

  售期


          以 2017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度  以 2017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019 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019 年度
第一个解  每股收益不低于 0.7295 元,且上述指  每股收益不低于 0.7295 元,且上述指
除限售期  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同行  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同行
          业平均水平;2019 年度中高端酒店营  业平均水平;2019 年度中高端酒店营
          业收入占酒店营业收入不低于 34%。  业收入占酒店营业收入不低于 34%。

          以 2017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度  以 2017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2020 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2021 年度
第二个解  每股收益不低于 0.7903 元,且上述指  每股收益不低于 0.7903 元,且上述指
除限售期  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同行  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同行
          业平均水平;2020 年度中高端酒店营  业平均水平;2021 年度中高端酒店营
          业收入占酒店营业收入不低于 36%    业收入占酒店营业收入不低于 36%

          以 2017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度  以 2017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2021 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2022 年度
第三个解  每股收益不低于 0.8511 元,且上述指  每股收益不低于 0.8511 元,且上述指
除限售期  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同行  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同行
          业平均水平;2021 年度中高端酒店营  业平均水平;2022 年度中高端酒店营
          业收入占酒店营业收入不低于 38%。  业收入占酒店营业收入不低于 38%。

  (二)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调整方案

  原激励计划(草案)                        调整后方案:

                      (3)业绩完成率=净利润增长率实际值/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
                      *100%(最高值为 100%,最低值为 0)*1/3+每股收益实际值/每股
                      收益目标值*100%(最高值为 100%)*1/3+中高端酒店营业收入占
                      酒店营业收入比实际值/中高端酒店营业收入占酒店营业收入比
 (3)若公司未满足解除  目标值*100%(最高值为 100%)*1/3;

 限售业绩考核条件,所  (4)若 2021 年度业绩完成率低于 40%(不含)或净利润低于 1.57
 有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除  亿元(不含)、2022 年度业绩完成率低于 50%(不含)或净利润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  低于 4.21 亿元(不含),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  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
 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5)若 2021 年度业绩完成率高于 40%(含)且净利润不低于 1.57
                      亿元(含)、2022 年度业绩完成率高于 50%(含)且净利润不低
                      于 4.21 亿元(含),公司层面年度解除限售比例=年度业绩完成
                      率。当年度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
                      定回购注销。

  (三)延长激励计划有效期的调整方案

  由于考核年度的调整造成激励计划相应各期的限售期延长,因此造成了激励计划的整个有效期延长,具体调整如下:


          原激励计划(草案)                        调整后方案: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  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 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84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48 个月、60 个月。

  三、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原因

  2020 年是非常特殊的一年,也是酒店行业遭受重创的一年。这一年,新冠疫情给酒店业带来了史无前例的冲击,公司面临了极其艰难的经营环境。但公司上下团结一致,全体员工全身投入抗疫和经营当中,无论在积极防疫,还是复工复产等方面,都付出相当艰巨的努力,也取得了相当优异的成绩。主要体现在:

  一是积极落实国家关于防疫的相关政策,在做好抗疫各项工作,体现国企担当,在特殊时期积极承担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为各地政府提供隔离用房和会议用房。从抗击疫情初期至今,公司向全国各级政府提供 672 家酒店,6 万多间客房,累计被征用 2,805,233 间夜。为医护人员、隔离人员、留观旅客和返乡主客等提供住宿和隔离场所。仅在武汉一地,公司就免费提供了 3 家酒店作为医护人员的住宿场所,累计接待超 1.7 万人次。二是创新经营,开拓适合疫情下的新产品,相继推出隔离房、放心酒店。在全国疫情进入第二阶段,各行各业全力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公司敏锐洞悉市场需求,在行业中首推“放心酒店”
产品,升级 24 专项清洁标准和新增 59 项防疫清洁措施。2020 年上半年,公司
共推出 3,200 余家放心酒店。三是奋力自救,抓住市场的每一个机会,实现了 2020年第三季度盈利。公司坚定“危中有机”的信念,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不改扩张步伐,公司抓住酒店业全年业务关键季,努力提升运行效率、降本增效、抢抓收入,积极进行业务和产品调整,2020 年 2-9 月收入逐月环比增长,第三季度利润实现盈利。四是开拓发展新店逆势上攻,顺利完成预计的800-1000 家酒店开业目标。

  2020 年,虽然全年公司亏损严重,但公司全体上下,团结一致,积极担当,
不断创新产品,提升服务,落实好各项防疫政策,采取各种开源节流措施,在公司全体员工的艰苦努力下,确保了公司在全国各地门店的员工和消费者的安全,为公司的全体股东把损失降到了最低。为进一步鼓舞公司核心骨干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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