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临2019-021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修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年6月13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831,660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完成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9年5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87,500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227人,实际授予数量为8,831,66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90%。
1、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5月9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8.63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831,660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227人;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共227人,首次授予数量8,831,660股,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权益数量占授予总量的比 占股本总额
(股) 例(%) 的比例(%)
孙坚 董事、总经理 372,400 3.99% 0.04%
袁首原 常务副总经理 100,860 1.08% 0.01%
李向荣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80,000 3.00% 0.03%
段中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7,400 0.83% 0.01%
宗翔新 副总经理 280,000 3.00% 0.03%
合计(5人) 1,110,660 11.90% 0.11%
其他核心人员(222人) 7,721,000 82.74% 0.79%
预留部分(20人) 500,000 5.36% 0.05%
合计(不超过247人) 9,331,660 100.00% 0.95%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限售。
本计划首次(含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40%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 30%
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 30%
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计划首次(含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以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019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7295元,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
同行业平均水平;2019年度中高端酒店营业收入占酒店营业收入不低于
34%。
以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20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7903元,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
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年度中高端酒店营业收入占酒店营业收入不低于
36%。
以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2021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8511元,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
同行业平均水平;2021年度中高端酒店营业收入占酒店营业收入不低于
38%。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一)本次授予款项的缴款时间和缴款金额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于2019年5月27日向公司指定资金账户足额缴纳了76,217,301.11元认缴资金。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认购获授股权事项进行验资的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07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5月27日止,首旅酒店已向22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831,660股(5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涉及股数187,500股),每股发行价格8.63元,共实
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76,217,301.11元(大写:柒仟陆佰贰拾壹万柒仟叁佰零壹元壹角壹分),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8,831,660.00元(大写:捌佰捌拾叁万壹仟陆佰陆拾元整),剩余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9年6月13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78,891,302股增加至987,722,962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授予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2,686,2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9%,本次授予完成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33.68%。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适用)
说明本次权益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更前 本次变动 变更后
无限售流通股 624,609,344 0 624,609,344
限售流通股 354,281,958 8,831,660 363,113,618
合计 978,891,302 8,831,660 987,722,962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
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5月9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8,381.25万元,则2019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首次授予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万元) (万元)
8,831,660 8,381.25 2,095.31 3,142.97 2,025.47 907.97 209.53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5日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072号《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