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18-004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北京民族饭店十一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3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名,10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董事白凡先生因出席其他重要会议,委托卢长才董事参加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3名监事、6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提出并经过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
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
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
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审
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五、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
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
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
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决算详细情况请见2017年度审计报告。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
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预案详见《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告》临2018-005号。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将详尽披露股东表决结果。
九、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
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年度
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以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刘毅先生、
董事白凡先生、董事张润钢先生、董事孙坚先生、董事卢长才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7年12月31日宝利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东权益减值测试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2017年12月31日宝利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东权益减值测试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
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临2018-006号。
十二、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
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临2018-006号。
十三、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
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8 年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
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300万元人民币。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
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8 年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
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100万元人民币。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
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借款额度申请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发展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出2018年度
总额为60亿元人民币银行借款额度申请。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在该额度内的借款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的选取、利率水平的确定等工作。
此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本议案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直至下一年度批准新议案前有效。
十六、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
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8年度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2018年拟使用存量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解决控股子公司部分资金短缺、银行贷款周转等资金需求。公司根据2018年的资金情况,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最高额度为10亿元。此财务资助额度为当年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资金按期收回。本议案通过后,直至下一年度批准新议案前有效。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刘毅先
生、董事白凡先生、董事张润钢先生、董事孙坚先生、董事卢长才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8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财务资助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2018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财务资
助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8-007号。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
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八、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刘毅先生、
董事白凡先生、董事张润钢先生、董事孙坚先生、董事卢长才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08号。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
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九、以赞成10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梁建章先
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09号。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
方回避表决。
二十、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
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临2018-010号。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一、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
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目前资金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现对《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中第三章“对子公司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中第八条和第九条进行修订:
原内容:
第八条 首旅酒店集团对子公司财务资助的决策权限:
(一)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10%的,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并在年度董事会上报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10%至20%范围内的,需经董事会批准;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