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已于2017年9月25日起停牌(公告编号:2017-037),并于2017年10月16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公告编号:2017-039)。2017年10月2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2017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根据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相关内容已于 2017年12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018年1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湖水殖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023 号)(简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等各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及修订后的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018年5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同日发布了《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5月7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能否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