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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6 沪市 广汇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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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1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建“伊吾广汇 1500 万吨/年煤炭分质

            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建项目名称:伊吾广汇 1500 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
    项目总投资:1,648,015.65 万元

    本次投建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形,亦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投建的项目是广汇能源第二个煤炭分质分级利用项目,可充分发挥公司自有富油气煤资源优势和煤炭煤化工产业集群优势,加速促进公司富油气煤资源优势转化和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打造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煤化工、现代煤化工向新能源和氢能“两个耦合”发展的新局面,同时助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供给,兼具了经济、社会及环境等多重效益。

    本项目的投建或将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及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背景

  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及“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等相关政策指引,同时基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实施需求,公司依托自有煤炭高油气含量的资源禀赋及现有煤炭煤化工产业集群优势,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利用延伸产品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旨实现煤炭清洁、高效、低碳转化,加速促进资源优势转化。鉴于:

  1、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和重要的工业原料,也是能源供应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和保障。近年来,为了优化煤
炭生产开发布局提升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推动煤炭生产向资源富集地区集中及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国家层面陆续发布了《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明确煤炭行业的发展要优化生产与消费结构,研发低碳技术,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及稳步开展煤制油、煤制气等升级示范等方面内容。该项目的实施完全符合前述国家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政策指引,是煤炭综合利用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具体实践,同时对项目所在地新疆哈密积极打造国家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2、公司在新疆哈密淖毛湖矿区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储量达 65.97亿吨,煤质优良,属于特低硫、特低磷、高发热量的富油、高油长焰煤,是非常理想的化工用煤。采用煤炭分级提质低阶煤热解技术可生产提质煤、煤焦油、LNG 等,可最大程度保留原煤中的油、气组分,且过程能耗低,碳排放量少,产品既能满足洁净燃料要求,又完全符合区域煤制油气战略基地规划形成高效循环产业链,产品的下游用途广泛,市场潜能空间大,经济效益前景良好。

  3、公司在淖毛湖区域已打造了国内成熟领先的煤炭煤化工基地,形成了集大型白石湖露天煤矿开采和煤炭深加工、大宗能源物流和配套服务
为一体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包括建成 120 万吨/年煤制甲醇联产 7 亿方 LNG、
1000 万吨/年煤炭分级综合利用、40 万吨/年荒煤气综合利用制乙二醇、60 万吨/年煤焦油加氢及硫化工等大型煤化工项目,可为公司本次新建项目提供最佳的原料供应场景和市场需求场景,并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建设施工及区域支持等方面均可享有资源优势。

  4、公司已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新疆淖毛湖矿区马朗一号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项目建设规模为 1000 万吨/年;在产项目白石湖露天煤矿生产能力已核增至 3500 万吨/年;与此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东部矿区开发及在产煤矿项目产能升级改造等工作,煤炭增量可期,淖毛湖地区原料煤的供应兼具了稳定性及持续增长性。

  综合上述考虑,经公司审慎研判,拟投建“伊吾广汇 1500 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投资总额为 1,648,015.65 万元。本项目将拟由公司 100%控股全资子公司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专项负责投建运营。

  (二)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伊吾广汇 1500 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074 号公告)。本项目投建总额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建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形,亦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主体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闫军

  成立时间:2022 年 6 月 8 日

  经营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广汇生活区办公楼502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为广汇能源 100%控股全资子公司,后期将专项负责本次新建项目的投运工作,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伊吾广汇 1500 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类型:新建

  项目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煤炭高效综合利用产业园。

  建设内容:包括 1500 万吨/年煤炭热解装置、荒煤气综合利用装置,动力站、给排水系统、供配电设施,DCS、SIS、GDS 等自控系统及消防水系统等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

  (二)项目规模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大型内热式直立炉热解工艺对新疆哈密地区的低阶煤进行分质分级利用,入炉煤处理能力 1500 万吨/年,采用单炉 50 万
吨/年(入炉煤)内热式直立炉热解工艺年生产提质煤 714 万吨、煤焦油150 万吨、LNG77.7660 万吨、燃料电池氢气 2 万吨(量可调节)、液体二氧化碳 50 万吨等,并围绕产业链延伸规划建设下游高端化学品、新材料等项目。

  (三)产品方案

  本项目使用淖毛湖矿区的煤炭,进行低阶煤热解提质,生产提质煤、煤焦油、LNG、燃料电池氢、二氧化碳、粗酚、粉煤、氨水及硫铵等产品。
  (四)工艺技术方案

  项目主工艺路线为备煤→热解→鼓冷→常压洗涤→气柜→煤气压缩(含段间净化)→脱毒除杂→变换→低温甲醇洗→甲烷化→深冷分离→PSA 提氢;配套碳捕集、压缩制冷、焦油氨水分离、酚氨回收、VOCs 处理等;公辅系统主要包含原水处理、中水处理、化学水处理、循环水系统、低温水系统、4 套 12.5MPa 荒煤气锅炉、储运系统、电仪系统等;污水由园区统一处理。

  本项目充分结合淖毛湖矿区煤炭高挥发分、富油的特性,通过煤炭低温分级提质技术,最大程度保留原煤中的富油成份生产煤焦油,并将热解过程中的荒煤气综合利用生产 LNG 和氢气,有效实现了油气的综合利用。采用单炉处理能力为 50 万吨/年(入炉煤)热解工艺,突破了淖毛湖地区现有单炉最大处理原料煤 25 万吨/年的现状,通过大型化和集约化,有效实现了热解系统的节能优化,同时采用热焦余热回收利用技术生产蒸汽,实现了节能和环保双收益。

  本项目突破荒煤气放散燃烧、发电等传统低质化利用方向,将高氮荒煤气深加工为清洁能源 LNG 和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级氢气,同时副产高品质氮气,实现了荒煤气高值化综合利用。

  煤炭分质分级利用领域的二氧化碳尾气普遍存在二氧化碳浓度低、硫氮杂质含量高等难题,本项目充分耦合低温甲醇洗现有工艺,较低成本副产 50 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项目实现了低碳化。

  本项目充分响应国家氢能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低值廉价多杂质荒煤气,梯级深度净化耦合提纯,较低成本生产高纯度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级氢气,逐步替代传统燃油运煤重卡,实现氢能交通绿色运输。

  (五)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拟定工程建设周期为 30 个月;项目拟分设计、采购、土建施工、安装、试车投产五个主要阶段进行,整个阶段需交叉进行确保如期建
成投产。

  (六)投资估算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 1,648,015.65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541,082.67 万元,建设期资金筹措费为 84,786.22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22,146.76 万元。

  (七)财务指标分析

  1、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1)通过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计算:

  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 16.30%/税后 13.14%

  财务净现值:税前 628,144.13 万元/税后 296,607.21 万元

  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21.12%

  计算表明,财务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证明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收益。

  (2)经营期内年均利润总额为 218,420.84 万元,年均所得税为54,605.21 万元,年均税后利润 163,815.63 万元。

  (3)财务计划现金流量

  项目自生产经营期开始净现金流量始终为正值,财务现金流稳定,表明项目具有较强的资金支付能力。

  通过上述指标数据可以看出,年均利润总额为 218,420.84 万元,项目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13.14%高于基准收益率,项目具有较强盈利能力。

  2、项目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税前借款偿还期为 10 年(包括建设期),利息备付率与偿债备付率均大于 1,说明项目的利息偿付保障程度与还本付息的资金保障程度高。

  3、盈亏平衡分析

  通过对项目的产品营业收入、成本费用、营业税金等方面的数据进行分析来确定项目的盈亏平衡点,盈亏平衡点(以生产能力利用率表示)为45.64%。

  评价结论:项目税后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13.14%高于基准收益率,资本金的内部收益率为 21.12%,年均利润总额为 218,420.84 万元,净现值税前628,144.13万元,盈亏平衡点(以生产能力利用率表示)为45.64%。本项目投产后具有一定的财务效益和抗风险能力,研究结论可行。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大型直立炉热解技术对淖毛湖地区低阶煤进行清洁高效综合利用,并承担富油煤的高效利用示范,项目除生产提质煤外,还对热解煤气进行加工,获取煤焦油同时联产出 LNG、燃料电池氢气等多种产品,不仅可充分发挥产业资源优势,联动 CCUS、氢能等项目协同发展,最大化延伸产品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价值,且为公司积极打造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煤化工、现代煤化工向新能源和氢能“两个耦合”发展的新局面夯实基础,不断增加行业竞争能力,为公司持续增量提供新动力,同时助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供给,兼具经济、社会及环境等多重效益。

  本项目切实具备合理的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是公司构建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相互融合的生态体系予以提升整体经营能力的重要举措,经济预测指标较好,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实际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项目目前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待履行完必要的审议及项目审批程序后,将适时进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