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68%;成交的最高价为 13.53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 13.2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691,795.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召开
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议案》;于 2022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汇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于
2022 年 9 月 6 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 亿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决议日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2-067、068、069、070 及 071 号公告。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68%;成交的最高价为 13.53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 13.2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691,795.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