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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日期:2022-04-25

60025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 要

            二〇二二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布拟实施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2、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管理人员和骨干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培育员工敬业精神和企业归属感,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是企业长期追求的目标。为使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让全体员工都能在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过上有尊严、有品质、更体面的幸福生活,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获授员工将基于业绩表现与重大贡献程度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现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的同步增长;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紧密融合、相互促进,为公司发展注入内在活力和动力,实现企业整体价值的进一步提升。

  3、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拟授予员工的股份总数合计 4548.75 万股,转让价格为回购成本均价 2.84元/股。

  上述已回购股份事项是指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实施的回购股份。

  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人员范围为:①公司本部副部级以上、一级子公司正部级以上及二级子公司经营管理层(经营班子成员)级别以上的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②经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认定的公司其他
员工。初始设立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员总数共 198 人。

  6、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认购资金来源为持有人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7、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8、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自公司将所授予的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名下公告之日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除锁定期所授予的股票全部解除锁定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

  9、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除锁定期及各期解除锁定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锁定期满且考核兑现目标达成后方可解锁;待履行完必要的解锁法定程序后,公司可根据持有人实际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将对应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

  解除              解除锁定期时间                      解除锁定比例

 锁定期
第一个解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除锁定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总数×3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除锁定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总数×3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除锁定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总数×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0、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授权证券部、综合部共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事宜。


  1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13、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1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7
第二章  参加对象...... 8
第三章  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及认购价格...... 9
第四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分配情况...... 10
第五章  存续期限、锁定期限及考核目标...... 11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4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2
第九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23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24
本计划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广汇能源、上市公司、 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

广汇能源股票、公司  指  广汇能源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即广汇能源 A 股
股票
2022 年度员工持股计

划、本期员工持股计  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参加对象、持有人    指  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标的股票            指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持有的广汇能源股票

持有人会议          指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了员工意见。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管理人员和骨干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培育员工敬业精神和企业归属感,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是企业长期追求的目标。为使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让全体员工都能在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过上有尊严、有品质、更体面的幸福生活,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获授员工将基于业绩表现与重大贡献程度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现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的同步增长;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紧密融合、相互促进,为公司发展注入内在活力和动力,实现企业整体价值的进一步提升。
二、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第二章  参加对象

一、参加对象资格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为公司员工。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二、参加对象范围的具体要求

  1、公司本部副部级以上、一级子公司正部级以上及二级子公司经营管理层(经营班子成员)级别以上的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2、经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认定的其他人员。
三、参加对象身份核实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除了实施履行必要的法定审议程序外,参与对象身份还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确认核实。

  1、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参与人员缴款情况出具验资报告。

  2、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3、聘请律师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三章  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及认购价格

  一、资金来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中有偿转让份额涉及的认购资金来源为持有人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二、股票来源及规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拟授予员工的股份总数合计 4548.75 万股。上述已回购股份事项是指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实施的回购股份。

  三、认购价格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转让价格为 2.84 元/股。

  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告当日至完成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根据本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第四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分配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参与人员共 198 人,授予股份总数 4548.75 万股。初始设立时持有人名单及份额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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