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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氧化碳捕集、管输及驱油一体化(CCUS)项目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1

60025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氧化碳捕集、管输及驱油一体化(CCUS)项目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12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氧化碳捕集、管输及驱油一体化(CCUS)

                    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广汇碳科技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碳科技公司”)整体规划建设的 300 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管输及驱油一体化项目(首期建设 10 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项目)已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前期背景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公司依托自身企业特点,结合新疆区位优势,
积极主动适应国内外能源产业发展新形式,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正式设立 100%
全资子公司广汇碳科技公司,拟投资建设二氧化碳捕集(CCUS)及驱油项目,将在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及利用领域形成新的产业优势,致力于转型成为传统化石能源与绿色新型能源相结合的能源综合开发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046号公告)

  2021 年 11 月 8 日,该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通过引入国内领
先的二氧化碳捕集(CCUS)应用技术,在哈密淖毛湖工业园区,公司拟整体规划建设 300 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管输及驱油一体化项目,采用分期建设。其中:首期建设 10 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项目,生产液态 CO₂产品,用于油气田驱油,提高原油采收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106 号公告)

    二、项目进展情况

    (一)取得《伊吾县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

  广汇碳科技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取得《伊吾县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
证》,核发单位: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证编码:伊发改产业备【2021】40 号,项目编码:2112-650522-04-01-412542,项目名称:新疆广汇碳科技综合
利用有限公司 10 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伊吾工
业园区;计划开工时间:2022 年 3 月;计划竣工时间:2022 年 12 月;项目建设
规模及内容:产品生产规模为 10.4 万吨/年,建设一套 10 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装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5324 m2,主要装置包括压缩、净化、精馏提纯、储存和装车等。项目总投资:8013 万元。

    (二)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广汇碳科技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备案,核发单位:哈密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备案号:202165222300000114;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 1 号;厂区占地面积:
12500 m2;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备案依据:该项目属于《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 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建设内容及规模:产品生产规模为 10.4 万吨/年,建设一套 10 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装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5324m2,主要装置包括压缩、净化、精馏提纯、储存和装车等。

    (三)签署《二氧化碳产品合作框架协议》

  广汇碳科技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与在新疆区域具有二氧化碳捕集(CCUS)及驱油需求的油田单位签署了《二氧化碳产品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鉴于,具有二氧化碳捕集(CCUS)及驱油需求的油田单位(已签署保密协议)在新疆区域具有油气产区,非常规油藏储量规模大,且连续多年保持一定的产量规模,室内研究表明二氧化碳驱油和埋存的潜力巨大,可加快推进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

    公司拥有高浓度的二氧化碳排放源。依托自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在哈密淖毛湖地区相继投资建设了 120 万吨甲醇/80 万吨二甲醚、40 万吨/年荒煤气综合利用制乙二醇等项目,年副产中高浓度二氧化碳(82-85%)近 400 万吨,区域性二氧化碳源汇匹配良好,且拟整体规划建设 300 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管输及驱油一体化项目,分期建设。其中:首期建设 10 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项目,生产 CO₂产品。


  基于双方开展的项目情况,后续将以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格,对二氧化碳产品进行合作。在框架协议下,待项目建成具备条件时,双方将根据需要共同协商签
订二氧化碳购销合同。合作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项目进展对上市公司影响

  在“双碳目标、绿色转型”的大背景下,二氧化碳捕集(CCUS)及驱油项目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对新疆实现油田稳产和增产具有重要意义,而公司具备二氧化碳资源及市场区位优势,可为二氧化碳捕集、管输和驱油提供最佳的原料供应、生产制造、市场需求等具有独特核心竞争力的应用场景。

  本次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项目在短期内取得了《伊吾县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完成了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同时,广汇碳科技公司与在新疆区域具有二氧化碳捕集(CCUS)及驱油需求的油田单位签署《二氧化碳产品合作框架协议》,以上重要阶段性进展标志着广汇能源CCUS 项目已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与社会效益均产生积极的正面影响,进一步加快推进了公司以“绿色革命”为主题的第二次战略转型,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首期 10 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工程已进入实施阶段,在后续业务推进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大规模商业化技术不稳定、项目投建不及预期、政策波动及市场波动等相关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后续将根据项目整体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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