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8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
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
8 月 23 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现有股票数量 238,277,641 股,其中包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前次预留股份 11,930,000 股,经上述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账户中原定用于可转债股份 226,347,641 股中的 38,070,000 股用途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 188,277,641 股调整为用于注销。调整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共计 50,000,000股;剩余 188,277,641 股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6,754,032,780股变更为 6,565,755,139 股。总股本具体变化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6,754,032,780 -188,277,641 6,565,755,139
合计(股) 6,754,032,780 -188,277,641 6,565,755,139
本 次 注 销 部 分 已 回 购 的 股 份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6,754,032,780 股变更为 6,565,755,139 股。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165 号中信银行大厦 26 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0 月 7 日期间各工作
日的 10:00-13:30;15:30-19:00
3.联系人:倪 娟
4.联系电话:0991-3759961
5.传真号码:0991-8637008
6.邮政编码:830000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