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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6 沪市 广汇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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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日期:2021-04-10

60025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公司代码:600256                                                公司简称:广汇能源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历来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做好各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根据制度明确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30%,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2018年,公司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分配金额679,397,497.00元。

  2019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95,417.41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

  2020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95,451,002.32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

  公司2018年-2020年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379,843,916.73元,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51%,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鉴于此,公司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各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营实际需求,拟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除2020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支付的总金额人民币595,451,002.32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视同为现金分红外,将不再另行实施现金分红。2020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汇能源        600256        广汇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倪娟                          祁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
      办公地址        路165号中天广场27层                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
                                                          场26层

        电话          (0991)3762327                    (0991)3759961

      电子信箱        nijuan@xjghjt.com                  zqb600256@126.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汇能源”,股票代码“600256”)始创于 1994年,原名称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2002 年开始进行产业结构调整,2012 年成功转型为专业化的能源开发上市公司,同年 6 月 5 日正式更名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自上市以来,广汇能源立足于新疆本土及中亚,面向全球,获取丰富的天然气、煤炭和石油资源,确立了以能源产业为经营中心、资源获取与转换为方向的产业发展格局,矢志实业、资本两个市场,不断在国内能源领域开创先河,且荣获“五个第一”的殊荣。目前,广汇能源已形成以 LNG、甲醇、煤炭、煤焦油为核心产品,以能源物流为支撑的天然气液化、煤炭开采、煤化工转换、油气勘探开发四大业务板块,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煤、气、油三种资源的民营企业。

  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指引下,公司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发展方向是,致力于能源开发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稳定发展中亚市场,积极开拓北美市场,重点做好“四个三工程”。


                      图 1:能源开发全产业链“四个三”工程示意图

  公司采取“大能源、大物流、大市场”战略,凭借在能源领域深耕近 20 年的经验,目前已具备完整、配套的全产业链布局:上游资源获取及投资建设工厂已见成效,中游投资建设公路、铁路和物流中转基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下游通过大力开发民用、车用、工业等应用领域扩大了终端市场规模。公司能源领域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及可控的成本优势,使其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公司能源全产业链示意图如下:

                        图 2:能源开发全产业链工程详解示意图


  (二)经营模式

  1. 内控管理模式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产业布局和经营特点,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汇编;设立了财务部、运营投资部、人力资源部、证券部、审计督察部、安全环保部、招投标采购中心、法律事务部及综合办公室九个职能部室,明确了职责权限及运作流程。各层级间管理、监督体系横纵有序,职责清晰,关键风险点严格防范,日常业务操作规范管理。

  2. 采购模式

  LNG 业务:公司主要通过自有油气田开采、自有煤炭通过煤化工生产以及外购等方式获取天然气资源。公司积极实施“控制上游资源,自主发展”的液化天然气气源保障措施,扩大自有天然气资源。公司吉木乃 LNG 工厂气源来自公司控制的 TBM 公司所拥有的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田;哈密新能源工厂自产 LNG 所需原材料主要来自淖毛湖地区煤矿。公司通过投资建设境内外油气等上游资源项目,保障了公司 LNG 生产的气源供应。此外,随着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接收站投入运营和扩建,公司通过国际贸易外购气的比例逐步增加。

  煤化工业务:公司煤化工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自产煤炭,公司充沛的煤炭储量为公司煤化工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煤炭业务:在新疆区域拥有充足的、高质量的煤炭资源,可作为优质的原料煤和动力煤,通过规模化开采,实现自给自足和对外销售,保证内需外供。

  3. 生产模式

  LNG 业务: 公司 LNG 业务的生产主要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吉木乃 LNG 工厂所采用
的,利用天然气经深冷处理后生产出 LNG 产品;二是哈密煤化工项目所采用的,以煤炭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煤制天然气,再通过液化处理形成煤制 LNG 产品;
三是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接收站项目,通过海外贸易,引进海外 LNG 资源,进行 LNG
的境内销售,通过贸易价差,实现利润。

  天然气的液化及存储技术主要系将天然气冷冻至零下 162℃,在饱和蒸汽压力接近常压的情况下进行储存,其储存容积可减少至气态下的 1/625。公司引进了德国林德公司的混合冷剂循环的技术,使公司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处于较为先进的水平。

  煤化工业务:

  ◆120 万吨甲醇/80 万吨二甲醚、5 亿方 LNG 项目:项目以煤炭为原料,选用碎煤
加压气化技术和国产化低温甲醇洗净化技术,同步化学加工煤制天然气,经液化处理形成煤制甲醇、LNG 及副产品。公司以“倡导环保理念,奉献清洁能源”为经营宗旨,在煤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积极引进国内外环保节能工艺技术,采用丹麦托普索公司湿法硫酸硫回收工艺,使硫的回收率超过 99.2%;采用了中水回用、污水处理回用技术,实现了污水循环利用,减少了对原水(即新水)的需求;在锅炉烟脱硫方面,采用氨法烟气脱硫技术,脱硫率大于 99.8%。公司煤化工项目先进的环保节能工艺技术,不但持续保护了生态环境,也有效控制了公司煤化工产品的生产成本。

  ◆1000 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项目以公司自有白石湖露天煤矿煤炭产品为原料,同时搭配淖毛湖地区其他煤矿的资源。主要生产工艺是对淖毛湖的块煤资源进行分级提质、综合利用,建立“煤-化-油”的生产模式,即块煤经过干馏生产提质煤和煤焦油。其副产荒煤气进入由信汇峡公司投建的煤焦油加氢项目进行净化处理后,一部分作为燃料供给干馏炉,另一部分作为下游制氢装置的原料,未来还将作为“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 40 万吨乙二醇项目”的原料。

  ◆4 万吨/年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 1 万吨/年二甲基亚砜(DMSO)项目:项目
采用国内首创的甲硫醇硫化法精细生产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二甲基亚砜(DMSO),主要以公司哈密煤化工工厂供应的甲醇、尾气硫化氢等为原料,产出二甲基二硫(DMDS)和二甲基亚砜(DMSO)产品。

  煤炭业务:公司目前已开采的矿区主要分布在新疆哈密地区淖毛湖周边,主要为露天煤矿,采用露天方式开采。露天开采主要采用“单斗电铲—卡车—半固定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同时使用 950 型采煤机和 540 型采煤机,机械化程度较高,露天开采回采率达到 95%以上。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并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公司煤矿生产安全进行。

  4. 运输、销售模式

  LNG 业务:公司目前 LNG 产品运输、销售模式主要包括液进液出与液进气出两种
模式。其中:液进液出方式主要是通过 LNG 槽车运输,运至包括 LNG 气化站、分布式LNG 瓶组站以及加注站等终端供应站,满足汽车用气、工业用气和民用气的需求;液进气出方式主要是通过将 LNG 气化还原后进入管道。随着启通天然气管线项目以及公
司 LNG 气化装置投入试运行,在现有 LNG 液进液出业务量的基础上增加液进气出周转量,实现气化天然气通过管网向各燃气公司、电厂等供气,未来随着贸易气规模增大将重点参与管道建设,拓展多种运输与销售路径。公司 LNG 销售的定价模式主要为:工业用气、商业服务用气结合市场供需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车用 LNG 主要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 0#柴油的销售价格波动趋势最终定价。

  煤化工业务:公司生产的煤制 LNG、甲醇等煤化工产品主要采取客户自提和第三方物流运输的方式进行销售,目前以公路及铁路运输为主。公司煤化工产品作为大宗化工原料,客户群体定位于大中型工业企业,因此主要采取向客户直接销售的模式。公司产品的销售定价策略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稳固市场占有率,结合产品成本、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定价,追求长期合作与利润最大化。

  煤炭业务:公司的煤炭销售业务采用直接销售模式,主要通过铁路和公路相结合的运输方式。公司通过自建淖柳公路、红淖铁路及物流中转基地,降低了运输和仓储成本,具备较强的成本竞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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