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79,397,497元(含税),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96%。
公司2016年至2018年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已达135.25%。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二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3,806,530.11元,减提取盈余公积金166,243,035.03元,已分配2017年股利336,855,163.5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695,866,683.58元后,2018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5,936,575,015.1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综合公司2018年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和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充分考虑到公司盈利水平与发展规划,为建立对投资者稳定、持续的回报机制,实现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的目的,公司拟制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19年1月7日办理完毕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后总股本6,793,974,9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79,397,497.00元(含税),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96%。2018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16年至2018年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已达
135.25%。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了监事会第七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