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4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会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8日、11月9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监事会第七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股权激励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9日、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十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4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或全部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份额,董事会根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人) 299 254
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人) 510 506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万股) 6,377 5,687.17
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万份) 8,052.5 7,993.5
本次调整除上述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以外,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均不作调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六、律师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