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5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配股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现将公司就本次配股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配股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
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
全体股东配售,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万元。若以公司截至目
前总股本 5,221,424,684 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不超过
1,566,427,405股。最终的配售比例及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一)主要假设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配股方案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环境以及国内金融证券市场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考虑本次配股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配股方案于2017年11月底实施完成(上述配股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股权登记日后的所有股东均参与本次配股,且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3股。以公司截至目前的总股本5,221,424,684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1,566,427,405股;
4、假设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
5、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5,598,786.81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46,285.78
元。假设公司 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在此基础上按照10%、20%的业绩增幅分
别测算。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6、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产生的影响;
7、在测算2017年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配股对总股本的影响,
不考虑其他2017年度内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8、在测算本次发行后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016年度现金分红之外的影响;
9、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二)本次配股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本次配股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016年度/2016 2017年度/2017年末
项目
年末 未考虑本次配股 考虑本次配股
期末总股数(股) 5,221,424,684 5,221,424,684 6,787,852,089
本次配售股份数量(股) 1,566,427,405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元) 4,000,000,000
2016年度现金分红(元) 156,642,740.52
1.假设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均较2016年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5,598,786.81 226,158,665.49 226,158,665.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扣
12,246,285.78 13,470,914.36 13,470,914.36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元) 11,132,627,440.27 11,202,143,365.24 15,202,143,365.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
0.0023 0.0026 0.0025
性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
0.0023 0.0026 0.0025
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6% 2.03% 1.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
0.11% 0.12% 0.12%
性损益后)
2.假设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均较2016年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5,598,786.81 246,718,544.17 246,718,544.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扣
12,246,285.78 14,695,542.94 14,695,542.94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元) 11,132,627,440.27 11,222,703,243.92 15,222,703,243.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
0.0023 0.0028 0.0027
性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
0.0023 0.0028 0.0027
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6% 2.21% 2.14%
2016年度/2016 2017年度/2017年末
项目
年末 未考虑本次配股 考虑本次配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
0.11% 0.13% 0.13%
性损益后)
注: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出。
二、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高,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投资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一、二、三期)项目及
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
(一)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一、二、三期)项目
该项目地处江苏省南通港区,作为长三角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南通港的目标定位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也是能源、原材料中转运输和外贸运输的重要中转港。该项目规划中包含建设1个15万平方米的LNG卸船泊位及其配套设施,使LNG分销转运站同时具备港口功能,从而能够从海运途径获取性价比较高的LNG资源,拓宽了项目供气的采购渠道,进一步优化了当地天然气市场的供应链,增强了该区域的能源安全性。
此外,天然气价格的季节性波动较大,冬季价格平均高于夏季价格,且供应峰谷间也存在价格差异。因此LNG转运站不仅能够实现保证资源供应的社会效益,投资企业也能够利用天然气价格的季节性和峰谷间的价格差异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综上,从满足区域性用气需求、优化气源供应途径以及实现经济效益等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具有必要性。
(二)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
公司自2011年5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至今未再实施股权再
融资,期间公司各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主要通过贷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受此影响,近年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逐年提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逐年下降,且资产总额中非流动资产的占比、以及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的占比均逐年提升,公司财务风险增大。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