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8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3年8月12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
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回购方案
的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2、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
超过6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根据公司预期经营业绩情况和证券价格走
势,确定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11元/股,即以每股11元或更
低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
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1元/股的条件下实施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完成的
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期限: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13年8月14日披露《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并于 2013 年
8 月 23 日首次实施了回购。
截止2013年11月11日,回购期限已满,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35,119,0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7%,购买的最高价为10.59元/股,最低价为9.06
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339,361,111.00元(含佣金)。
截止本次回购期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均未超过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预计内容。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卖出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13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
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报告
股份类别 回购前 本次回购股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 比例(% ) 份总数 股份数 比例(% )
有限售股份 2,175,371,812 41.38 0 2,175,371,812 41.66
无限售股份 3,081,171,890 58.62 35,119,018 3,046,052,872 58.34
总股本 5,256,543,702 100 35,119,018 5,221,424,684 100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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