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4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所持有的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 万股股权
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
让价格 2.2 元/股,总价款为人民币 17,600 万元。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持
有公司 41.93%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
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核心竞争力。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集中有效资金,专心从事能源产业,公司将持有的乌鲁木齐
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市商业银行”)8000 万股股
权自 2011 年 3 月 17 日起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
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
集团”)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以 2.2 元/股摘牌受让全部股份,总价款
为人民币 17,600 万元。广汇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本公司
41.93%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
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2011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
过《关于转让“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产权交易所挂牌、与意向投资者谈判等方式将上述股权予以
转让(详见 2011 年 3 月 1 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 2011-004 号
-1-
公告)。
二、关联方介绍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孙广信
注册资本:16,151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乌市高新区天津南路 65 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业、汽车组
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造业、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
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的投资;高科技产品开发。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农惠臣
注册资本:1,849,735,274 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吸取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
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放、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券;提供担
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地方财政
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
务。(以上业务仅限人民币业务)。外汇业务(具体范围以许可证为准)。
一般经营项目:无。
基本财务指标:经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商业银
行 2010 年审计报告,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415.57
亿元,负债总额 392.40 亿元,净资产 23.17 亿元,营业收入 11.60
亿元,净利润 3.59 亿元,资产负债率 94.42%。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双方:
出让方: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11 年 3 月 28 日
3、交易标的: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 万股股权
-2-
4、交易价格:2.2 元/股,总价款为人民币 17,600 万元
5、支付方式: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广汇集团以现金方式将总价款的
60%(即 10,560 万元)支付给公司,余款 7,040 万元广汇集团在年底
前支付完毕。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目的:根据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优化整合内部资源,集中
有效资金专心从事能源产业。
2、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约 9600 万元,对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