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09-021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四届第十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
暨召开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次会议(临时会
议)通知和议案于2009 年4 月24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
事发出,于2009 年4 月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收到《议案表决书》
11 份,实际收到有效《议案表决书》11 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召开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9 年5 月15 日(星期五)上午11:00 时(北
京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听取并审议《关于公司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TBM 公司在油气领域
合作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09 年5 月8 日下午15:00 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
东,在完成登记程序后,有权参加会议;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
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授权委托
书》;2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法律顾问。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9 年5 月13、14 日北京时间10:00-18:00;
2、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6 号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
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
②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
日不晚于2009 年5 月14 日19:00)。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6 号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830026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王玉琴
4、电话:0991-3762327
0991-3719668
5、传真:0991-8637008
(六)其他事项
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3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