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3-026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及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行权起始日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终止日为 2023
年 4 月 12 日。截至第一个行权期末,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
6,603,40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799,543,555 元增加至 1,806,146,955 元,公
司股份总数由 1,799,543,555 股增加至 1,806,146,955 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导致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变更事宜,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799,543,555 元。 1,806,146,955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现 在 的 总 股 本 为 :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现 在 的 总 股 本 为 :
1,799,543,555 股普通股。 1,806,146,955 股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 年 4 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就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