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2-061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书》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期披露情况
2022 年 6 月 22 日,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
或“公司”)控股股东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山文化”)与四川融鑫弘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融鑫”)签订了《股份转让意向
协议书》。协议约定:“本协议签署后到 2022 年 8 月 10 日期间为排他期,排他期
内双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及控制权变动进行进一步详细洽商,且四川融鑫履行审批程序手续。在排他期内船山文化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就收购鑫科材料股份事宜进行洽谈或接触,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本协议有冲突的其他协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书>的公告》(编号:临 2022-039)。
二、进展情况
鉴于排他期即将届满,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发函至控股股东船山文化,
函询上述协议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船山文化发来的回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日前,因我公司与四川融鑫未能就协议转让事宜完全达成一致,尚未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2、截至日前,我公司未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就收购鑫科材料股份事宜进行
洽谈或接触。
3、我公司与四川融鑫仍在进行进一步协商,上述事宜一旦确定,我公司将及时告知贵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船山文化持有鑫科材料 176,959,400 股股份,占鑫科材料总股本的 9.82%,并全部质押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上述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