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临 2022-01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持股的基本情况:2020 年 5 月 12 日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安徽鑫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
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8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八届十
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2),
公司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持有的全部股份 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89%。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安徽鑫科新材料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股份有限公司回 5%以下股东 700,000 0.0389%
700,000 股
购专用证券账户
2020 年 5 月 12 日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共计回
购公司股份 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89%。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0-085)。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已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 3 年内全部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减持公司已
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2),公司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持有的全部股份 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8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股) 例 式 (元/ (元) 成情况 量(股) 股比例
股)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021/10/25~ 集中竞 2.43 -
700,000 0.0389% 1,701,000 已完成 0 0%
2022/3/24 价交易 2.4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由 700,000 股变更为 0 股。本次减持所得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