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2018-059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道简述
2018年6月29日,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舟股份”或“公司”)发布了《梦舟股份关于出售嘉兴南北湖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近日,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刊载题为“梦舟股份卖资产给《雪豹》制片人标的今年新增负债超2亿”的报道。
二、澄清说明
针对此报道,公司进行了核实和调查,现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梦舟股份出售嘉兴南北湖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南北湖”)股权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0.1.1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和10.1.6规定判断,由于张健先生不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界定范围,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上海大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昀投资”)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与大昀投资之间的股权转让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嘉兴南北湖2018年新增负债的说明
1、嘉兴南北湖原为梦舟股份全资子公司西安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在本次出售前调整为霍尔果斯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等行为是基于国家财税政策及公司股权管理安排作出的业务调整;
2、梦舟股份积极应对有色金属及影视传媒行业的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进行全面梳理及调整。其中,嘉兴南北湖新增负债系梦舟股份的影视资产平移所致。
(三)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为了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后,嘉兴南北湖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将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增加合并报表净利润约人民币2,862.35万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