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21-4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中恒力合医药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中恒力合医药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基金”、“合伙企业”)
● 投资金额:投资基金总规模拟定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广西梧州中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出资人民币 29,700 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 99%;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创投”)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 1%。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合伙协议》尚未正式签订,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尚未实际出资,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基金存在不能找到合适标的项目的风险,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的变化多种因素影响,基金项目无法退出及基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等。另外,投资基金设立尚需获得相关单位的审批,是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更好的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实现内生式与外延式发展,双轮驱动,维护市值,提升股东回报,公司拟与力合科创创投合作,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发起设立中恒力合医药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名称为准),力合科创创投将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投资基金总规模拟定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 29,700 万元,
占基金总规模的 99%;力合科创创投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 1%。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7 人。会议以 7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中恒力合医药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基金成立后,公司将按照国资监管规定,向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备案手续。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40300MA5EKWKY0W
码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 13 号南门西侧清华信息港
科研楼 12 层 1201
法定代表人 陈兵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21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 出资方 持股比例
元) 式
深圳清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0 货币 40%
股权结构 陈兵洋 1,500 货币 30%
深圳市力合方德咨询合伙企 1,500 货币 30%
业(有限合伙)
合计 5,000 —— 100%
执行董事 冯杰
董监高 监事 毛典伟
高级管理人员 陈兵洋(总经理)
登记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力合科创创投根据《合伙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66368。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 月-12 月 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3 月
总资产 20,173,665.99 16,455,517.43
净资产 14,162,830.83 12,952,989.37
营业收入 18,296,804.77 773,584.91
净利润 -89,921.69 -1,332,478.89
注:上述 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华拓信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3 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 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中恒力合医药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名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3.合伙人及基金结构:本基金由 2 名合伙人组成,其中有限合伙人为中恒集团,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力合科创创投。
4.管理模式:力合科创创投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具体管理事项。
5.基金规模、基金结构和出资安排:基金总规模拟定为 30,000 万元,采取分期实缴出资方式。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29,700 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 99%;力合科创创投出资 300 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 1%。
全体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 10 个工作日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力合科创创投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书,首期实缴出资 5,000 万元,其中中恒集团首期实缴出资 4,950 万元,力合科创创投首期实缴出资 50 万元。此后各期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后续投资进度决定是否再次实缴及再次实缴的金额,投资进度达到上一期缴款通知书载明缴款金额 90%以后,执行事务合伙人方能再次向全体合伙人发出下一期缴款通知书。
6.基金存续期:基金的存续期限为 6 年,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3 年。经合
伙人会议同意,基金可延长存续期,但存续期不超过 7 年。
7.投资方向:围绕中恒集团发展,面向生物医疗领域成长空间广阔、技术壁垒高或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进行投资,重点关注医疗器械(如心脏支架、心脏瓣膜等)、新一代医疗检测与诊断、原料药、创新药等领域。
8.退出方式: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以上市、并购、转让、回购等方式实现退出和变现。
9.项目投资决策: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 2 名委员
由普通合伙人力合科创创投推荐,1 名委员由有限合伙人中恒集团推荐。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 1 名,由普通合伙人力合科创创投推荐,负责召集并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调整由推荐方自行决定更换。普通合伙人力合科创创投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同时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每人 1 票表决权,议案的表决须经全体委员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累计 2 次未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项目,不再受理。
10.管理费用:管理费以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规模为计算基数,实行分段计费,实缴出资额在 2 亿元(含)以内的,管理费按实缴出资额的每年 2%收取,
实缴出资总额在 2 亿元以上的,对于 2 亿元(含)以内的,管理费按每年 2%收
取,超出 2 亿元的部分,按每年 1.5%收取。基金回收期,基金年度管理费以合伙企业累计实缴出资总额-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为计算基数的 1.5%/年收取。
基金投资中恒集团推荐项目,项目投资所涉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的管理费用按该项目投资本金的 0.1%/年收取。
11.投资进度要求:在基金投资期前两年,合伙企业累计对外投资总额达到合伙企业募集资金总规模的 80%(2.4 亿元),其中第一年(从基金成立之日起对
应的 12 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低于 1.2 亿元,前两年(从基金成立之日起对应的 24 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低于 2.4 亿元。如未能达到合伙协议约定的投资进度要求,自第三年起,中恒集团有权要求调低管理费计费比例。
12.收益分配方式及顺序:基金采取“先回本后分利”原则,基金项目退出时,按照下列顺序对可分配收入进行分配:
(1)基金可分配收入按照基金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基金全体有限合伙人累计从基金收回全部的实缴出资及累计从基金获得单利7%基金年化收益率的门槛收益。
(2)以上第(1)点分配后如有剩余,则可分配收入向基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基金普通合伙人累计从基金收回全部的实缴出资及累计从基金获得单利 7%基金年化收益率的门槛收益。
(3)以上第(2)点分配后如有剩余,则可分配收入的 80%归属于基金全体有限合伙人,按照基金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可分配收入的 20%归属于普通合伙人。
认购方式:中恒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 设立投资基金的目的和意义
(一)设立基金的目的
投资布局符合医疗医药产业未来技术发展方向的创新药、医疗器械、医疗检测与诊断、原料药等领域,结合中恒集团在医药领域的行业经验,借助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的项目资源、投资经验和专业能力,寻找、筛选符合公司战略方向的医疗医药投资项目,同时凝聚资源、聚集人才,努力打造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市值,为股东创造价值。
(二)设立基金的意义
1.贯彻落实公司战略,加快发展,助力转型
通过设立投资基金,加速布局医疗医药健康产业链中具有高壁垒、高成长性的战略环节及优质赛道,通过并购及参股投资改善公司产品格局和研发管线,从而为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奠定基础。
2.整合资源,打造生物医药产业生态链
通过设立投资基金,以并购、参股等多种投融资手段,建立招商引资、招才
引智的机制平台,与国内优秀的产品团队、研发团队、投资团队建立资本纽带,充分利用公司现有产业资源,为公司导入优质投资项目,整合、打造生物医药产业生态链,带动和促进自治区健康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