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21-3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 100 号中恒集团(南
宁基地)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51,973,19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0.271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恒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李中军先生、王洪亮先生均因
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潘强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申请辞去
公司监事职务,其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潘强先生的辞职将在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潘强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3. 代董事会秘书焦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6,395,271 99.4697 4,974,717 0.4728 603,203 0.0575
2.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6,415,671 99.4717 4,954,317 0.4709 603,203 0.0574
3.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8,006,188 99.6228 3,627,000 0.3447 340,003 0.0325
4.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9,218,391 99.7381 2,724,800 0.2590 30,000 0.0029
5.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8,006,188 99.6228 3,615,500 0.3436 351,503 0.0336
6.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捐赠预算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8,155,941 99.6371 3,787,250 0.3600 30,000 0.0029
7.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34,885,264 98.3756 16,886,377 1.6052 201,550 0.019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
4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85,621,589 96.8828 2,724,800 3.0831 30,000 0.0341
分配预案》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
7 有限公司关于综合授信额 71,288,462 80.6646 16,886,377 19.1073 201,550 0.2281
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用信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宋志、陈昌松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