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21-2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236,081,657.38 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2,819,966.23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 75,342,559.8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273,553,406.97 元,减本期对 2019 年利润分配205,512,522.24 元,减其他权益工具利得 5,091,294.69 元,2020 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2,550,426,996.44 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977,649,609.20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利分配拟以
2020 年末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 3,425,208,704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6 元(含税),向股利分配股权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94,567,948.54 元(含税),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2.3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会议以 7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中恒集团《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