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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2 沪市 中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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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60025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21-2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王洪亮先生通
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236,081,657.38 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2,819,966.23 元,提取盈
余公积金75,342,559.8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73,553,406.97元,减本期对2019
年利润分配 205,512,522.24 元,减其他权益工具利得 5,091,294.69 元,2020 年度
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2,550,426,996.44,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977,649,609.20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利分配拟以
2020 年末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 3,425,208,704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6 元(含税),向股利分配股权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94,567,948.54 元(含税)。

  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六、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
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七、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八、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九、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新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已根据新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为 93,944.44 万元,符合置换条件的资金共计73,562.14 万元,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 73,562.14 万元予以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十、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捐赠预
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2021 年度公司拟通过相关部门或慈善机构向社会各界进行款物捐赠,总额度不超过 800 万元,用于助力乡村振兴、教育支持、社会慈善等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捐赠事项的公告》。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产经营、基础建设、投资并购等活动过程中的资金需求,2021 年公司将继续在各金融机构申请一定的融资授信额度。
  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 2021 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 80 亿元(含 80 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担保方式:

  (一)公司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为中恒集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之间为彼此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中恒集团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有贷款或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四)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有贷款或为中恒集团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彼此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五)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50 亿(含 50 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以及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办理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用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提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的相关手续,决定对内担保事项,并按规定履行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义务。

  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具体融资金额及担保方式将视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直至新决议形成。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 2021 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 80 亿元(含 80 亿元),担保总
额度不超过 50 亿(含 50 亿),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公告》。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莱美药业参与投资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莱美药业参与投资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安全
环保和节能减排专项奖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党委副书记、董事梁建生先生因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2 点 30 分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
高岭路 100 号中恒集团(南宁基地)会议室召开中恒集团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一)《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捐赠预算的议案》;
  (七)《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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