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20-2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九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6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0 年 3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
限。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药业”)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莱美药业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243,670,000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9,651.50 万元(含本数)。其中:广西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投国宏基金”)拟认购不超过 5,000 万元,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恒同德基金”)认购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中恒集团持有中恒同德基金 98%出资额,为中恒同德基金有限合伙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中恒集团参与认购莱美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与莱美药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中恒集团认购金额不超过 95,000 万元。
中恒集团控股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广投国宏基金为中恒集团控股股东广投集团间接持有份额的有限合伙企业,中恒集团与广投国宏基金共同认购莱美药业非公开发行股份,属于共同投资行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关联董事焦明先生、梁建生先生、林益飞先生、江亚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关联股东广投集团需回避表决。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参与认购莱美药业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西中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目前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中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医疗”)的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提高其业务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中恒医疗增资97,000 万元,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中恒医疗业务发展需要实施本次增资。增资完成后,中恒医疗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变更为 100,000 万元,公司仍持股 100%中恒医疗。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中恒医疗业务发
展需要实施本次增资,增资最晚不超过 205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西中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 2 点 30 分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
高岭路 100 号中恒集团(南宁基地)会议室召开中恒集团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一)《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西中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9 日